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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8b9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[综英美] 镜像理论 > 第130章
    死者俯卧在冰冷而布满灰尘的木地板上,卷发有些凌乱,一身耀眼的粉色。如果这位女士活着的时候,她想必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人,但此刻她冰冷的面容上凝聚着临终的痛苦之色,令人心生同情与悲悯。

    她的左手艰难地伸出,手边是几个字母——rache。这几个字母是她硬生生用濒死的力量在地板上抠出来的,而到了h与e的时候,这两个字母之间间隔极近,充分显露出了她生命力的流逝。

    rache——德语中代表着复仇的这个单词,出现在一个死者拼尽全力绝望的挣扎之中,简直让人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“安德森说死者可能是德国人?”雷斯垂德尽可能地提出线索。他皱紧了眉,有些烦闷地看着这具尸体——第四具了!天哪,伦敦的治安真是越来越没有保障,这个社会中隐藏着的变态和野心家,每一个都不怎么安分……他的每一个本能都在提醒自己那是三桩谋杀案,但直到第四起事发,他依然不希望这是真的。

    但很显然,这里有两个人是永远都不会懂总督察先生的人道主义情怀的。四道冰冷锐利的目光同时刺向了雷斯垂德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,雷斯垂德。”

    他们此刻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互相对视了一眼,夏洛克开始掏出手机查找着一些什么,而李明夜则在这间简陋破旧的小屋子里头转悠了一圈——她甚至时不时单膝跪在地上,把脸凑到离地面不超过5厘米的地方仔细检查,丝毫不顾自己看上去十分昂贵的银灰色吸烟装和垂落到地上的头发。

    “新发现?”夏洛克遥遥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李明夜摇了摇头,“现场很干净,凶手显然并不在意自己就这么杀了一位无辜的女士,他只是站在这儿,看着这位女士死去,然后就这样离开了——真是奇怪……夏洛克,子弹和毒(和谐)药,你会选择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?对于我来说,近距离射(防和谐)击最有可能造成的是贯穿伤,如果规避动作及时和规范的话,完全有可能保住性命——我能通过观察枪手的瞳孔大小、呼吸幅度、微表情来判断他开(防和谐)枪的意向。所以我选择子弹。”

    “那为什么这位女士会选择毒(和谐)药呢?”李明夜喃喃地自问道。她皱紧了眉,看着眼前的一切,尽可能地撇除了前世的“血字研究”案件所带来的熟悉感——这是两起不同的案件,她不能让前世的记忆左右,至少无目标杀人与仇杀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。“我也会选择子弹,但显而易见的是,这一位女士——詹妮弗·威尔逊女士,和其他三位死者一样,都选择了毒(防和谐)药,而且还是氰(防和谐)化物——这可不好弄啊。”

    雷斯垂德和约翰对视了一眼,很显然这两个人都不大懂这种跳跃性的话题。雷斯垂德作为唯一一个和这两个聪明人都熟的勇士,再次担任了英雄的提问者:“你们的意思是,凶手用枪胁迫死者吞下毒(防和谐)药自杀?”

    “对,枪,当然是枪!不然能是什么?四个死者都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凶手的衣物纤维和dna——他们甚至碰不到凶手,显然凶手有一样极具威慑力的武器,除了枪还能是什么?弓箭?别逗我了雷斯垂德!只有一个持枪的凶手,才能控制死者自己走到那些偏僻的地方,即使他们看了报纸,知道自己可能命不久矣,但是他们仍然不敢反抗。”夏洛克一句一句犹如钉子一样蹦了出来,他不耐烦地说道。“而这个凶手显然并不认识死者,典型的无目标杀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是无目标杀人?”约翰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李明夜温和地接过了话茬:“这显然不是什么难题,华生医生。你看这个现场,已经相当明显了——死者吞下了毒(防和谐)药之后凶手就直接离开了,这是他杀的第四个人,如果是熟人的话,他或许还会留下来看着她死去,但凶手显然对观看死者如何死去毫无兴趣,所以死者才能在地板上留下遗言。最重要的是,这条遗言旁边没有凶手的痕迹,凶手也没有试图掩盖这条遗言——他完全不知道这么回事儿。他就像出门溜了个弯一样,轻轻松松地杀了个人之后就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雷斯垂德咳嗽了一声:“我说,二位……你们不觉得你们的话题太跳跃了吗?就不能照顾一下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普通人们,从最基础的地方说起?”

    福尔摩斯和李对视了一眼,前者撇了撇嘴,后者露出了一个微笑。

    “好吧,雷斯垂德,真不知道你那可怜的小脑袋瓜里一天到晚都装了些什么,除了八卦以外空空如也吧?”夏洛克嘟囔着说道,“死者是个相当聪明的职业女性,从她的衣着来看可能是传媒人士,今天从卡迪夫过来,打算在伦敦留宿一夜,还没来得及去酒店就遇上了凶手,然后她就死在了这里,就这么简单。好了,她的手提箱呢?”

    “我的天,你就胡编乱造吧夏洛克。”雷斯垂德习惯性地先打击了一句——对待夏洛克就得这样,不然他可不一定乐意解释,至于那些讽刺……管他呢,如果夏洛克不解释的话,他可听不懂,这样怎么写报告?

    夏洛克立刻冷笑了一声。他冷隽的面容显得格外严厉而讽刺,反身就迅速地走向女尸,指着女尸的背部衣物道:“她衣服潮湿,显然几个小时前淋了场雨,同时衣领内侧也是湿的,说明她曾经把领子立起来挡风,她口袋里有把伞,但是是干的,没用过,显然风大无法撑伞——从她的手提箱可以看出来她打算在此过夜,因此她肯定是从远方来的,但行程不可能超过两三个小时因为她的外套没干。伦敦的天气风平浪静,而几个小时前又刮大风又下雨的地方,显然只有卡迪夫!这可比你去根据她的信用卡来查行程要快!”